雇主提名政策改变:
2005年4月2日起, 移民部將執行一個新的雇主提名計划政策:
- 免除了以往雇主必須執行的“勞工市場調查”Labour Market Test,以証明澳洲境內無法覓得所需的技術人員,這樣為雇主節省高達數千元的廣告費。不過, 被提名的職位必須列在一個新的雇主提名技術執業清單(ENS Skilled Occupation List, 簡稱ENSOL)內,此清單與技術移民職業清單大致相同,內容增加了一些雇主可能需要的職位。
- 聯邦政府憲報將會列出各職位的最低薪酬, 內容与457臨時長期商務簽証一致,悉尼地區的薪酬會較高。
- 要求申請人的申請在境內提出,与申請或獲批提名的移民部商業中心一致,以便審閱。
- 要求提名的雇主必須在移民問題上及雇佣關系上有一個良好的記錄,包括遵守擔保457臨時長期商務簽証的規定。
- 為了确保職位的技術要求高,申請人需要符合下列其中一項:
(a)持臨居簽証在澳洲工作了兩年,而其中最少一年是為提名公司按照提名職位工作的;
(b)符合澳洲職位技術評估机构的要求,并擁有三年以上的相關工作經驗;
(c)由澳洲公司以高級行政管理人員薪酬聘用,最低年薪$151,500。
- 工作合同為期最少三年,并可以再獲雇用。
- 与過去一樣,申請人條件是年齡在45歲以下,有英語工作能力(即IELTS每科4.5分以上);這些條件在特殊情況下可獲彈性處理。
- 申請人不能在雇主提名獲批之前提出永居簽証的申請,但可以与提名申請同時送出,或在提名獲批六個月之內提出。
這些新條例不影響在4月2日以前已提出的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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